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今年我省干旱持续时间长,煤矿整顿关闭任务艰巨,"煤紧、水少、电缺"现象严重,企业超负荷、超能力生产和违规生产、私挖乱采现象有所抬头。当前正值秋季,是道路交通运输、矿山、火灾等事故多发季节,加之"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即将到来,客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加,安全生产面临很大压力。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一方面要有久旱必涝的思想准备,做好各项防汛安全工作;一方面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强监管,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抓好秋季防汛的各项安全工作。针对今年我省秋汛的特点,认真吸取2004年南充市蓬安县"9.27"特别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教训,做好水情和气象预测预报,加强值守和应急救援。各地要加强汛期水电建设工程和非煤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监管,严防建设工程垮塌、溃坝事故发生。加强对重要环节和场所的督查,认真做好防透水、防雷击、防淹井、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防灾减灾工作,有效预防各类重特大水害事故和突发性灾害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矿山安全整治。各地要突出煤矿这个重中之重,继续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一要切实抓好小煤矿关闭工作。要坚决关闭列入关井计划名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严厉打击非法煤矿。对关闭的矿井要组织"回头看",保证关死关实,严防''''死灰复燃"。对煤炭资源整合要加强联合审查,要实施以资源、资产、生产系统为中心的兼并重组和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减少小煤矿数量,全面优化煤炭行业结构,提升我省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本质条件。二要进一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管理。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加快推进瓦斯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认真抓好倒风季节的通风管理。三要大力推动管理强矿,全面启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到年底前全面启动75个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国有重点煤矿和9万吨以上煤矿全面恢复"矿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工作。四要提高水患意识,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对存在水患威胁的矿井要进行认真清理,配备和维修、完善防排水设施,确保正常运行,严防淹井事故发生。同时,要狠抓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抓好对全省煤系矿山的全面安全检查,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检查与查处相结合,要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要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打击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防止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炮烟中毒以及含硫化氢(气)油田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不断深化交通安全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