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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四、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实现社区服务全覆盖

  (一)建立健全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劳动保障信息共享。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积极发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贫困家庭的社会福利和服务岗位,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商业和劳务服务岗位,维护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的社区保洁、保安、绿化、协助交通管理、停车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兴办劳动密集型社区就业实体,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时间等就业形式,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制定加强街道、社区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挖掘社区就业潜力,援助“4050人员”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提高就业稳定性。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推动政策落实和社区就业工作。

  (二)建立健全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发展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老年医疗保健、社区老年文化体育教育、社区老年参与社会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机制,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良好照顾;发挥“星光计划”项目在社区的作用和“星光老年之家”的服务功能,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发展社区老年医疗保健、文化、体育和教育等服务,满足其多层次需要;加强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离退休人员融入社区创造条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老年人群众组织的发展。

  (三)建立健全社区救助服务体系。建立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责任明确、参与广泛、运转协调、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的新型社区救助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以社区为基础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城市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等城市居民分类救助、专项救助制度在社区层面的运作,为城市社区居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展社区残疾人事业,为社区残疾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搞好社区优抚工作,为社区优抚对象提供救助,为退役士兵提供社区安置就业服务;创造条件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建立“爱心超市”、“慈善门诊”等,使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扩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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