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两会”期间重庆市建筑安全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按照2月22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08〕9号)的有关要求,市建委研究制定了《全国“两会”期间重庆市建筑安全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国“两会”期间重庆市建筑安全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08〕9号)的统一部署,市建委组织建筑安全检查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安全检查督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查时间
本次督查采取区县自查与市建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工作的开展时间为2008年2月26日至3月31日。在区县自查的同时,市建委将组织督查小组对各区县进行督查。具体督查时间以各督查小组通知为准。
二、督查重点
此次督查主要是检查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及各项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情况;
(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三)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情况;
(四)对违反安全规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查处情况;
(五)建设工程突发安全事件的防范、应对等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六)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情况。
三、组织机构
市建委成立以丛钢副主任为组长,市建委建管处、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安全检查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5个督查小组,负责具体督查工作。督查小组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四、督查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