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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根据保障性住房3年总体建设规划,2008年、2009年、2010年3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量分别为150万平方米、80万平方米、18万平方米;分别建设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15万平方米、2.5万平方米。
  (二)建设区域
  详见2008-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区域分布(详见附件)。
  二、年度土地供应
  规划期内我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约为2100亩,年均700亩。年度土地供应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年度资金安排

  表6-2 
     2008-2010年住房保障资金安排表

                                    单 位:万元

┌──────────┬──────────┬──────────┬──────────┐
│    项 目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    1000    │    1500    │    2000    │
├──────────┼──────────┼──────────┼──────────┤
│   土地净收益   │    1500    │    6500    │    7500    │
├─────┬────┼──────────┼──────────┼──────────┤
│ 财政预算 │ 市级 │    1780    │    2000    │    2500    │
│     ├────┼──────────┼──────────┼──────────┤
│     │ 区级 │    1000    │    1200    │    1500    │
├─────┴────┼──────────┼──────────┼──────────┤
│  现有保障资金  │    5141    │    ---    │    ---    │
├──────────┼──────────┼──────────┼──────────┤
│    合计    │    10421    │    11200    │    13500    │
└──────────┴──────────┴──────────┴──────────┘

第七章 保障措施及实施机制

第一节 组织机构建设



  郑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市、区(县、市)两级管理体制,建成区内以区为主,市区联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一)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主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三)各县(市)、区要依照本规划,研究制定本辖区住房保障工作方案,报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第二节 目标责任制管理



  (一)郑州市人民政府对全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对住房保障工作相关部门和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工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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