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现状分析
根据国发〔2007〕24号文件的要求和编制本规划的需要,为深入了解和掌握全市低收入家庭的人数、收入、住房现状及需求情况,我市自2007年9月8日至11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并形成了《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报告》。
调查工作采取“统一部署,分区组织,层层推进,逐级负责”模式,采用全面登记和重点调查的方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县(市)和上街区参照市区组织模式,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负责本辖区的住房调查工作。
调查过程中,郑州市市区范围内共聘用800名督导员,2600名专、兼职调查员,600名数据录入员,对申请报名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015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4.55万户家庭进行了全面登记,在初步筛选后,对3.84万户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入户调查。依据入户调查结果,按照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拟将市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015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3.0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其经济和住房困难程度,分别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同时,考虑到国发〔2007〕24号文件下发前我市已有2.10万户家庭取得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为此,我市市区范围内实际共需保障5.15万户。
第一节 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2006年我市城市居民总户数为99.73万户、总人数为309.32万人,平均每户3.10人。2006年GDP为2013.50亿元,年人均GDP为27956元;市区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为12178元;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3.80平方米。
第二节 市区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
此次住房入户调查共计3.84万户,占市区总户数(99.73万户)的3.85%;调查人数为13.20万人,占市区总人数(309.32万人)的4.30%。调查结果显示,低收入家庭呈现出以下特点:
从家庭人口构成看,平均每个调查住户家庭有3.43人,高于市区住户家庭总体平均水平(户均3.10人)。3口之家超过40%,占调查总户数的41.6%;4口和5口之家分别占调查总户数的21.9%和12.1%;7口及7口以上的家庭占调查总户数的1.8%。
图2-1(略)
从家庭收入情况看,人均月收入在520元以下的户数为29600户,占调查总户数的77.1%。其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0-260元之间的家庭户数为13228户,占被调查总户数的34.4%。
图2-2(略)
从家庭住房面积看,市区调查住户家庭的住房总面积为177.75万平方米,其中:具有自有产权的住房面积为108.67万平方米,占被调查住户家庭住房总面积的61.1%;非自有产权的住房面积为69.08万平方米,占被调查住户家庭住房总面积的38.9%。被调查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含租房)面积为13.49平方米,与市区人均住房面积23.80平方米相差10.31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含租房)12平方米以下的12404户,占调查总户数的32.3%。
图2-3(略)
从分布区域情况看,中原区低收入家庭相对较多,调查户数为12771户,占市区调查总户数的33.2%,占该区总户数的8.1%;调查人数为43889人,占市区调查总人数的33.3%,占该区总人数的8.8%。金水区低收入家庭相对较少,调查户数为6819户,占市区调查总户数的17.8%,占该区总户数的3.0%;调查人数为23297人,占市区调查总人数的17.7%,占该区总人数的3.2%。
图2-4(略)
从现有住房户型结构看,现有住房(含租房)主要户型为二室一厅,单间和一室一厅,居住在这三种户型中的低收入家庭比例达到了77.7%。其中,拥有两室一厅的占38.4%、拥有单间的占20.5%、拥有一室一厅的占18.8%。有68.6%的家庭住房拥有相对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的成套住宅,31.4%的家庭则居住在没有相对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的非成套住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