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郑政办〔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郑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编制和实施《郑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年)》,对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与保障并重、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并重、重点保障与一般供应并重、加速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正确把握社会进步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关系、大力发展经济和强化住房保障的关系、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系,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二)《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24号文件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72号)
(四)《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意见》(郑政〔2006〕19号)
(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定住房价格的若干意见》(郑政〔2007〕24号)
(六)《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七)《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八)《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九)《郑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
(十)《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报告》
第三节 规划作用
本规划是我市近期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依据,是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综合手段,是保障资金安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的主要依据。
第四节 适用范围
郑州市建成区。包括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5个行政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3个管委会,以下简称市区。
郑州市所属县(市)和上街区根据本辖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结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本辖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五节 规划期限
本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适用于2008-2010年,即“十一五”规划的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