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三府〔2008〕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三亚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
(2008年1月31日)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建立住房建设计划(规划)编制公布工作督办制度的通知》和建设部办公厅《请督促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制定和公布的函》,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年度住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本市住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计划,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发[2007]24号文和相关的政策法规,逐步建立起与城镇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际相吻合的住房消费模式。从财政的实际能力和职工居民的住房消费水平出发,确定本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的规模和标准。采取适当增加廉租房比例,以政府补贴租金为主的住房政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求,按分期建设分批安排的办法实施,最终达到解决本市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目的。
二、本年度住房建设供应量
1、经济适用房供应。国务院新颁布的[2007]24号文规定: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经调查测算,三亚市目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16平方米)家庭有3650户(不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1759户)。按上述缺房数户和每户60平方米计算,三亚市2008~2012年需建设经济适用房22万平方米。
按我市今后五年内经济适用房供应总量(22万平方米)和分期分批建设供应的原则,2008年,我市按目前需求首批须建设经济适用房2万平方米,计333套(每套60平方米),这333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固体供给已落实(计划在正筹划兴建的红沙经济适用房小区中解决),以完成本年度经济适用房保障计划。
2、廉租房供应。目前,我市市区内符合廉租房保障标准对象为2114户(含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55户)。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我市廉租房保障方式如下:全市2114户廉租住房保障户中,813户(家庭人均住房均在8平方米以下)实施租赁补贴;剩下的1301户计划进行实物配租,每户50平方米,共需新建廉租住房面积6.5万平方米。1301户中,480户廉租房土地供应也已落实(可由红沙经济适用房小区提供),另821套廉租房所需的土地从今年计划开发的原水泥厂住宅小区中给予解决。上述住房保障计划,达到了今年省给我市下达的住房建设保障任务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