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点目标
每个县(市、区)各选择5个示范村开展村级连锁“养殖小区”试点。有条件的村可以规划2-3个“养殖小区”,每个“养殖小区”吸纳业主(农户)6-8户,每户为一个单元,分别饲养LY、YL母猪30头以上,小区存栏LY、YL母猪180-240头;条件暂不具备的村,可以首批启动1-2个“养殖小区”,每个“养殖小区”吸纳业主(农户)2-3户,小区内存栏LY、YL母猪100头以上。
四、具体要求
(一)搞好规划设计。以自然村为单位,在交通方便、水源丰富、电力充足、地势高燥、生态良好、自然隔离且沼液消纳能力强、便于循环利用的区域选址。由畜牧部门牵头,建设、交通、农业、环保等部门配合,结合“户办增收工程”示范村规划,按照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统一设计。“养殖小区”内每个单元的圈舍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同时配套饲料房、兽医室、值班室不低于50平方米;设置限位栏20-22个、产仔栏8-10个、保育栏8-10个;圈舍需安装自动饮水器、自由采食槽,配套建设沼气池、便民道和供水设施等。
“养殖小区”的布局要坚持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净道与污道分离、入口与出口分离、粪尿分离、雨污分离的原则,根据生猪生长繁育特点和防疫规范要求,科学设计公猪圈、母猪圈(待配圈、限位栏、产仔栏)、仔猪保育舍、仔猪周转舍和隔离舍等设施。“养殖小区”设计图纸由畜牧部门统一提供,每个“养殖小区”应布局合理、格调一致。
(二)创新建设模式。龙头企业、业主和农户是“养殖小区”的建设主体,要依托“户办增收工程”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和优质生猪出口专用基地项目,通过业主带动、农户参与、政策引导、项目配套,引导龙头企业联建,鼓励业主投资,带动农户参与。大力推广龙头带动、全程控制的“五友模式”,农户建圈、公司寄养的“正东模式”以及农户建设、企业租赁或企业建圈、农户养殖的“双向BT模式”。通过“三赊销一回购”,实现“养殖小区”与原种猪场、饲料企业、农户、肉食品加工龙头的连锁经营、良性互动。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村级连锁“养殖小区”试点、构建生猪三级良繁体系作为推进“户办增收工程”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养殖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任组长,畜牧、农业、国土、交通、建设、财政、水利、农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要成立专业规划设计小组,负责“养殖小区”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三是要加强“养殖小区”防疫服务和技术培训。畜牧部门要为每个小区落实驻场包片兽医,建立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防疫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饲养管理和繁殖技术培训,提高“小区”标准化生产水平。四是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养殖小区”建设纳入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管理,确保2007年4月底前全面建成。市级将于5月上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