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废止和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11月19日,实施日期:2009年11月19日)宣布失效或废止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级连锁“养殖小区”试点构建生猪三级良繁体系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7〕11号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畜禽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步伐,做好村级连锁“养殖小区”试点工作,构建以生猪为重点的三级良繁畜牧生产体系,提高畜牧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促进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作如下通知。
一、目的意义
村级连锁“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由多个养殖户或业主(单元)参与,按照相对集中、适度规模、一村一品、分户饲养、循环利用的要求,通过科学规划、集中选址、合理布局、统一建设的与动物原种场和商品育肥“养殖家园”对接的畜禽二级扩繁养殖场所。“养殖小区”与居民生活区相对隔离,区内饲养设施和防疫设施完备,粪便污染处理配套,技术规程统一,管理措施严格,专门从事仔猪繁殖,形成三级良繁的现代畜牧业生产格局。村级连锁“养殖小区”是一种新型的畜牧业生产组织形式,是现代畜牧业的发展方向。以生猪产业为试点,开展村级连锁“养殖小区”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现代畜牧业的重要途径,是畜牧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标准化生产的模式创新,是健全动物防疫体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客观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村级连锁“养殖小区”试点,构建生猪三级良繁体系对于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增长方式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大力支持。
二、基本思路
深化“六方合作+保险”的理念,以效益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户办增收工程”示范村为重点,按照“人畜分离、独立建圈、生态隔离、沼气配套和标准生产”的要求,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带动、业主开发、农户参与、机制配套”,构建原种场繁育种猪、“养殖小区”繁育仔猪、“养殖家园”育肥商品猪的生猪三级良繁体系,形成“三赊销一回购”(赊销种猪、赊销仔猪、赊销饲料、回购商品猪)的运作模式,提高我市畜牧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