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种植珍贵树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7〕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种植珍贵树种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三明市种植珍贵树种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种植珍贵树种可以有效提高森林质量和林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的绿色财富和财产性收入,推动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对于充分发挥林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珍贵树种种植,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加快珍贵树种资源培育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突出因地制宜,搞好种植规划;突出适地适树,发展珍贵树种;突出目标责任,确保栽植成效,着力把大力推广种植珍贵树种与“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相结合,与药材林栽培相结合,与绿色通道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二、目标任务
到2010年全市计划种植1000万株珍贵树种(附件1),其中2007年种植240万株,2008年种植340万株,2009年、2010年分别种植210万株。
三、种植原则
(一)适地适树原则。根据种植地的立地条件,科学选择生物学特性与立地条件相适应的树种。
(二)珍贵名贵原则。选择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适合当地生长并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树种。
(三)群众满意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前提,以群众得实惠为目标。
(四)绿化家园原则。结合园林式乡村、绿色小康村创建工作,合理配置树种种类,绿化、彩化、香化相结合,提高乡村绿化水平,优化人居生活环境。
四、树种选择
按照适地适树适种源的原则,参照《福建省第一批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附件3),选择适应当地生长、传统人工栽培较成功的红豆杉、桂花、罗汉松、闽楠、香樟、厚朴、银杏、马褂木等珍贵树种。
五、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