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目标。到2010年,城市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9%,乡镇(含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80%;按堤库结合的防洪标准,地级以上市城区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标准,县级城区达到50年一遇标准;全省三防指挥系统进一步健全。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到2015年共解决农村164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全省城市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100%和90%,全面建成并完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和水利防灾减灾体系。
--经济用水目标。到2010年,平均每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25%左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城镇供水产销差率降低到16%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到2020年,平均每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50%左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城镇供水产销差率降低到12%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
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配置。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科学治水观,以水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为前提,优化水资源区域及行业配置,逐步实现由单一的“以需定供”配置向综合的“以需定供与以供定需相结合”配置转变。
--合理开发,全面节水。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有序开发地表水,适度开发地下水,积极开发雨洪水、海水、空中云水和再生水,实现水资源利用由粗放型向高效、节约型转变,切实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
--综合治水,有效保护。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水资源,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生态建设,水污染控制由末端治理为主转变为源头和全过程控制为主,由单一污染源治理转变为点、面污染源综合治理。
--依法治水,深化改革。根据国家涉水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广东省水资源地方性法规,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关系,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现全省水资源统筹协调管理。
三、以保障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为出发点,实现全省水资源合理配置
4.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印发广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07〕98号)精神,加快编制广东省境内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作为各级政府编制国土、城镇和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的主要依据,各行政区向江河取水的基本依据以及全省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