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问题的若干意见
(粤府〔2008〕1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做好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水资源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广东省是水资源大省,但在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全省人均占有本地水资源量为2100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2200立方米的水资源占有量;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配置不尽合理,供需矛盾和局部洪涝、干旱灾害日趋突出;部分地区水污染恶化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力度不够;水资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管理体制和机制不能完全适应统筹水资源需要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合理配置、利用、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统筹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2.主要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全省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与人口、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至2020年,全省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以生态安全、社会安全和经济安全以及人水和谐为主要标志的水利现代化,基本实现全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生态安全目标。到2010年,省内主要河道内生态需水量保证率达到80%;主要江河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90%以上;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其中山区达到98%,保持主要水资源地水质不低于Ш类;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50%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4.9万公顷。到2020年,全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基本达标,主要江河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8%;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70%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6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