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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信息传播工作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信息传播工作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7〕114号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我市属丘陵地区,天气气候复杂多变,气象灾害发生频繁。继去年出现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高温伏旱灾害后,去冬今春又遭遇了严重的冬春连旱,局部强对流天气造成的大风、冰雹灾害频繁发生。随着汛期来临,暴雨、强雷暴、洪涝等灾害还有增多、增强发生的趋势。为了更好地发挥气象信息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保证气象信息及时有效传播,促进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气候的监测,遇有灾害性天气可能出现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并按照《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的规定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基础资料的采集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加密自动气象站的建设步伐,加强水库、大坝自动气象站的布点工作,确保气象资料适时传递。气象、救灾、农业、水利、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以“资阳防灾减灾综合信息网”为载体,促进气象、水情、灾情、墒情、农情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气象及其灾害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三、各级政府收到气象台(站)关于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警报后,要迅速采取简便、快捷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话、移动通信设备、互联网、农经网等途径,及时告知广大公众,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信息要及时告诉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并立即启动防御应急预案。市、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台应在本地新闻节目后立即播出当地天气预报,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警报和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要及时增播或插播。
  四、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手机、小灵通短信平台、固定电话自动答询系统(12121、96121)、固定电话语音短信节目等,搞好天气信息的传递。每日定时发布各类日常天气预报,不定时发布大风、冰雹、暴雨、洪涝、寒潮、干旱、高温、低温、雷击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森林火险、地质灾害等次生气象灾害信息。
  五、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和各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工矿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生产、调度、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汛期前应主动开通和接收手机短信气象服务和固定电话语音播报气象信息服务,以迅速获取气象灾害和其他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避免和杜绝因信息不畅而导致的决策指挥失误。出现灾害的地区,要组织引导干部群众随时关注当地气象台(站)发布的预报警报信息,使之及时采取恰当的防御措施。对于因信息不灵或信息延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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