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工作机构的通知
(资府办函〔2007〕144号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水电集团运作与发展及农网资产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07〕15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省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工作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37号)精神,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我市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确保2008 年底前基本完成以资产为纽带的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目标任务,现就建立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工作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资阳市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工作协调督导组(以下简称协调督导组)。协调督导组按市政府要求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川府发〔2007〕15 号文件精神,协调解决全市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进程中的具体问题,对各地工作进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重大问题,确保该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周任协调督导组组长,市经委、市国资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四川电力资阳公司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
二、市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办公室在协调督导组的直接指导下具体承担全市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和农网资产处置的日常工作,由市经委副主任鲍亦熊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按照川府发〔2007〕15 号文件要求尽快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做好本地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和农网资产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
资阳市地方电力企业产权改革工作协调督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胡 周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鲍亦熊 市经委副主任
郝修法 市国资委副主任
施学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汪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廖荣江 市监察局副局长
胡丽娅 市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
罗 石 雁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