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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天津政报社更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天津政报社更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8]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公报制度,加强政府公报建设,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天津政报》于2008年1月1日起更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同时,鉴于刊名变更,经市编办同意,天津政报社更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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