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12315消费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8〕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
(省工商局 二○○八年二月)
2007年省委省政府将“建设覆盖全省的12315消费维权网络”列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各级政府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制村、社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学校及其他商品服务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网点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22084个,12315消费维权网络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比上年增长60.60%,接受消费者咨询比上年增长29.8%,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将大量的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权益,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但也存在服务站点运行管理机制还不够规范,基础建设及运行经费保障还不到位,联络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薄弱环节。为巩固和提高12315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效,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营造良好的经营和消费环境,现就进一步做好12315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消费权益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新形势下做好12315消费维权工作意义重大。各级政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改善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完善“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全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创新12315消费维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12315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拓展延伸12315消费维权网络。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在商场、超市、企业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建立健全集中受理、实时分流、分级督办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大平台,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积极推动各类行业协会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力量和技术优势,建立和完善受理消费者申诉、解决消费纠纷工作机制。加大力度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06〕161号)有关精神,将乡镇、街道设立消委会分会的工作提前于2008年底完成,进一步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