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远程监控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发〔200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远程监控企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远程监控联网工作。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远程监控企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施监控的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通过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全市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实施远程监控,在企业的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视频监视预警装置。整合现有的监视、监测资源,科学制定远程监控方案,本着“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功能实用、成本低廉”的原则,进行远程监控的方案设计和施工。
二、目的意义
在企业的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视频监视预警装置,实现对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全方位、全过程、全时空的实时监控,以便在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处置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在企业的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视频监视预警装置是落实“科技兴安”战略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为了落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战结合”建设原则,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功能和资源优势。实施远程监控,扩展了监察范围,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安全监管的效率和准确率。是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的有效手段,是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的需要,是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必然选择和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