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国际国内大型系列赛事举办计划,由市体育局、亚组委竞赛部负责。
21.语言环境建设计划。
目标要求: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并重,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特别是服务行业人员的语言能力,在全社会大力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为广州亚运会提供一流的语言服务。
(96)公共交通语言指引规范计划,由市交委、市外办、市文明办负责;
(97)市民外语普及和推广计划,由市文明办牵头,市外办、市教育局负责;
(98)媒体外语普及和推广计划,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99)出租车司机外语培训计划,由市交委、市外办负责;
(100)导游人员外语培训计划,由市旅游局负责;
(101)普通话、规范汉字推广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
22.“和谐亚洲”宣传推广与广州城市形象提升计划。
目标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亚洲各国的民族风情和宗教文化,展示亚洲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展现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风采,全面提升广州城市形象。
(102)亚洲民族风情、宗教文化宣传计划,由市民族宗教局、市外办、市外宣办负责;
(103)亚洲文化艺术宣传计划,由市文化局、市外办负责;
(104)广州历史文化名城风采展示计划,由市文化局负责;
(105)广州城市形象海外宣传计划,由市外宣办、市外办、亚组委宣传部负责。
23.亚运会城市宣传氛围营造计划。
目标要求:亚运期间,通过对亚运标识(口号、标语、会徽、宣传画等)的展示和对亚运会的总体宣传布置,在城市营造出浓厚的亚运氛围。
(106)亚运标识宣传推广计划,由亚组委宣传部负责;
(107)亚运会城市宣传氛围营造计划,由亚组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负责。
24.法制与信用环境建设计划。
目标要求: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不断加大法制和信用环境建设力度,为亚运会的举办营造良好的氛围。
(108)知识产权保护计划,由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负责;
(109)市场环境整治计划,由市整规办负责;
(110)文化市场管理计划,由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负责;
(111)法制环境完善计划,由市法制办负责;
(112)法律服务与保障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
(113)市民法制观念提升计划,由市普法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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