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城市燃油保障计划,由市经贸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及民航驻穗行政管理机构负责;
(65)天然气供应计划,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
(66)城市供水保障计划,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
11.旅游服务计划。
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延伸产业链,积极发展包括生态、商务、购物、休闲、观光、娱乐、美食、会展的综合旅游业,大力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
(67)酒店住宿接待、旅游观光服务计划,由市旅游局、市经贸委负责(星级酒店由市旅游局负责,非星级酒店由市经贸委负责);
(68)购物、饮食服务计划,由市经贸委负责。
12.口岸服务计划。
目标要求:加强口岸建设,积极协调争取中央口岸查验部门口岸便捷通关政策的支持,提高通关服务效率和水平,为亚运会提供安全、高效的通关服务,提升广州国际形象。
(69)电子口岸建设计划,由市交委协调,口岸查验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70)口岸出入境服务提升计划,由市口岸办牵头,由亚组委办公室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落实口岸便捷通关政策,机场、火车站和口岸查验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13.宗教服务计划。
目标要求:充分尊重亚洲各国和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全面调动各民族、各宗教组织参与亚运会的积极性。
(71)宗教服务计划,由市民族宗教局负责。
14.非政府组织(民间社团)服务亚运计划。
目标要求: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民间社团)参与亚运的积极性和热情,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
(72)文化团体服务亚运计划,由市文联负责;
(73)工商业社团服务亚运计划,由市工商联负责;
(74)学术团体服务亚运计划,由市社科联负责;
(75)科普组织服务亚运计划,由市科协负责;
(76)残疾人团体服务亚运计划,由市残联负责。
15.城市志愿者服务计划。
目标要求:组织发动志愿者全面参与亚运会,为亚运会提供优质、高效和专业的志愿服务。
(77)青年志愿者服务计划,由团市委负责;
(78)华人华侨志愿者服务计划,由市侨办、市侨联和亚组委志愿者中心负责;
(79)赛会志愿者服务计划,由亚组委志愿者中心、团市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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