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信用体系建设要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强化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突出抓好危害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立足于防范信用风险,着力推动信用经济发展。
三、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信用信息记录、共享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系统的信用记录,充实相关企业、个人信用资料和信息,建立行政管理系统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全省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系统及共享机制,依法实现省内各级、各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省征信公共服务平台间的数据传输、交换、展示和查询,实现信用信息的整合。要加快信用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的研究,组织专家、学者研制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设计具有市场需求和实用价值的征信产品。
(二)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在信用管理方面的做法和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促进现代信用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三)建立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市场监管制度。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强对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对信用信息录入、披露、数据更新等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度。探索建立信用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信用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
(四)积极培育现代信用服务产业和信用服务市场。积极扶持信用服务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较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准,能独立、公正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机构。完善信用评估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方法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制定扶持、发展、监督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和措施,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政府部门要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经营许可、质量监督、资质认定等管理工作中增加查验信用报告内容,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行业中介组织也要积极引导业内企业主动使用信用产品,规范交易行为。
(五)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鼓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使失信者付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使守信者得到多方面支持和优惠,努力营造“诚信得益、失信受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一时失信、长期受制”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大力弘扬现代信用文化。加大“诚信河北”创建力度,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深入宣传“八荣八耻”,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及企业管理人员中开展信用知识培训,培养高层次的信用管理专门人才。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重合同守信用”、“消费者信得过”等主题宣传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民自觉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