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广州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的通知


  二、评估分析的组织工作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组成四个评估分析组。由牵头单位会同参加部门共同编写本部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请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提供本地区典型类别突发事件(四大类中的一类或几类)防范处置工作有关总结分析材料;各组牵头部门在各地、各有关单位评估报告和总结分析材料基础上汇总形成该类别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各有关单位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交委、水利局(三防办)、农业局、林业局、地震办、气象局协助。

  (二)事故灾难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经贸委、公安局、建委、交委、水利局、农业局、国资委、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林业局、质监局,旅游局,广州海事局、广州供电局协助。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委、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州检验检疫局协助。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土房管局、建委、外经贸局、文化局、国资委、规划局、市政园林局、体育局、物价局、工商局、旅游局、外办、侨办、金融办、信访局、台办,广州警备区、武警广州市支队协助。

  三、评估分析的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年度评估分析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二)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文字与图表(表格附后,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补充)、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并配以典型实例。

  (三)各区、县级市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和本通知精神,组织开展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评估分析,以促进应急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

  (四)各组牵头单位于2008年1月30日前将经负责同志审定后的分析评估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应急办。(联系人:刘金东,电话:83123401,13924002513,传真:83340347,邮箱:zbs3401@126com)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