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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工业和招商局、海口市建设局、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海口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3、实验室须具备能检验产品强度、密度、外观尺寸、吸水率、颗粒级配等项目的设备。内墙

  二、轻集料(包括陶粒、煤渣、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类

  1、年单线生产能力不低于6万立方米。

  2、技术指标:

  1)抗压强度:用于外墙≥5.0Mpa; 用于内墙≥3.5 Mpa,用于外墙的必须使用双排孔以上或实心的轻集料砌块;

  2)干燥收缩值:≤0.40(mm/m);

  3)密度等级: ≤1000(kg/立方米);

  4)养护龄期:成型后养护28天以上;

  5)掺煤渣的砌块,其放射性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限制标准。

  3、实验室须具备能检验产品强度、密度、外观尺寸、吸水率、颗粒级配等项目的设备。

  三、加气混凝土砌块类

  1、年单线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立方米,且利用机械切割。

  2、技术指标:

  1)抗压强度:用于外墙≥5.0Mpa; 用于内墙≥3.5 Mpa;

  2)干燥收缩值:≤0.50(mm/m);

  3)密度等级: ≤850(kg/立方米),常用06、07级;

  4)养护龄期:出釜后在遮棚内养护15天以上;

  5)放射性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限制标准。

  3、实验室须具备能检验产品强度、密度、外观尺寸、含水率、颗粒级配等项目的设备。

  四、灰砂砖类

  1、年单线生产能力不低于3000万块标准砖。

  2、技术指标:

  1)抗压强度:用于外墙≥15.0Mpa; 用于内墙≥10.0 Mpa;

  2)抗折强度:用于外墙≥3.3Mpa; 用于内墙≥2.5Mpa;

  3)干燥收缩值: ≤0.30(mm/m);

  4)养护龄期:出釜后在遮棚内养护15天以上方可出厂。

  3、实验室须具备能检验产品强度、密度、外观尺寸、含水率、颗粒级配等项目的设备。

  五、石膏砌块类

  1、年单线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立方米。

  2、技术指标:

  1)抗压强度:≥5.0Mpa;

  2)抗折强度:≥1.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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