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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督查推进,确保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抽调机关干部,向基层下派工作组,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现场指导整治工作,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改进工作。各县区政府、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两周要将行动进展情况汇总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及时将重大情况报市政府。

  附件:
湖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周 杰(副市长)

  副组长:许 宏(市政府)

      陈友明(市质量技监局)

  成 员:沈宝山(市委宣传部)

      汪蚕清(市发改委)

      张国兴(市经委)

      周 珑(市教育局)

      鲍 鸿(市科技局)

      李泽福(市公安局)

      莫汝强(市监察局)

      钱汇丰(市财政局)

      杨建明(市农业局)

      陆永良(市卫生局)

      张建国(市外经贸局)

      黄群超(市林业局)

      黄德超(市国税局)

      孔培康(市地税局)

      董黎明(市环保局)

      曹吉民(市工商局)

      顾林琴(市质量技监局)

      施为建(市质量技监局)

      鲍三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程鑫健(市贸粮局)

      王武元(市法制办)

      董玉梅(市文广新局)

      裘欣凉(湖州检验检疫局)

      潘炳华(湖州海关)

      沈兴元(市供销社)

      张伟林(行政执法局)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监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友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市农业局牵头)、食品和消费品整治组(市质量技监局牵头)、流通领域商品整治组(市工商局牵头)、餐饮业整治组(市卫生局牵头)、药品整治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肉品整治组(市贸粮局牵头)、进出口产品整治组(市检验检疫局牵头)、新闻信息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公安工作组(市公安局牵头),由牵头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各组牵头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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