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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家用电器、建筑钢材、水泥、人造板、电线电缆、特种设备以及儿童服装等七类涉及健康安全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以及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吊销一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证照;集中整治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集中产地和专业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区域;加大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家用电器、建筑钢材、水泥、人造板、电线电缆、特种设备等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得到杜绝。(市质量技监局牵头,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制止买卖单证,瞒报、调换、夹带食品等非法行为;严格出口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责任制,全面实施对出口水果、饲料(含原料)、种子苗木和水生动物的注册登记制度,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运输过程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行为;加强检验检疫,防治动植物危险性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强化玩具、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等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加强对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到今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3日至8月24日)。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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