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点检查餐饮业、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所采购的豆制品及其它食品原料是否索证齐全;豆制品及其它食品原料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出卫生许可范围制售豆制品;加工场所的流程布局是否合理,有无返流程操作、交叉污染;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
(三)质检部门
1.对证照齐全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质量进行日常监管,实行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2.落实食品质量检查计划,实施豆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豆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受理并处理质量投诉。
3.对豆制品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和生产领域定量包装产品实施监督管理,对其定量包装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4.对豆制品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对企业执行产品标准进行注册登记,对证照齐全的豆制品生产企业无标准生产进行查处。
(四)工商部门
1.严把豆制品制作、加工和销售的个体私营企业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
2.加强豆制品市场的监管,重点加强各类大型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各类早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豆制品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五)公安部门
依法保护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新闻单位
新闻单位要及时报道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
1.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新闻单位,做好豆制品安全的宣传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市民健康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2.组织召开全市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和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豆制品制作、加工、流通等领域实行卫生许可的资格和办法,督促豆制品制作、加工、批发零售企业和业户办理相应证照。
3.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征得群众支持,为活动的扎实推进和有效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4.设立市民举报电话(综合举报电话:6041588;市卫生局电话:6287315、461205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话:6367944、6186056;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619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