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间:2007 年12 月15 日前。
(三)评审检查。对各地、各部门梳理的政府信息、编制的指南目录、报送的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和初步评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间:2008 年1 月15 日前。
(四)整改完善。各地、各部门对编制工作及时整改完善,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的办法,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
完成时间:2008 年2 月15 日前。
(五)总结评比。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间:2008 年3 月底前。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政府信息编制及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尽快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成员,安排专人按时保质做好此项工作,并于11 月10 日前将机构、成员及具体联系人名单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联系人:吴远见、朱贤军,联系电话:6110515;传真:6111097)。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将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于每月15 日和30 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进行通报。
(三)落实专项经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时限要求紧、技术难度大,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网上公示。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快政府网络建设。由于目前资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正在积极筹备建设中,各地各部门暂通过资阳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填报信息,待资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建成后,再统一将各部门编制的《目录》和《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也应有计划的推进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四、规范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依据《资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所列内容进行梳理并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增加特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