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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决定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国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医药工作,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山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全市人民健康为宗旨,建立长效财政投入机制和扶持中医药政策,完善管理体系,健全服务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人才、文化、科技和市场优势,大力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大力推进生产名药、创办名店、建设名厂和保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炮制、中药产品与制剂质量的“三名三保”工程,大力促进医疗服务与养生服务协调发展,深入基层,面向农村,服务百姓,开辟“河东特色”的中医药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质。十七大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中医药是我国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具有成本低、消耗少、收效大的特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医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消耗的价值,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特别是中医药事业的公益性质,加大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和政策倾斜力度,保障中医药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2、坚持中西并重。在政策上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和倾斜,在医疗卫生服务上坚持做到中西医在待遇上一视同仁,学术上地位平等,工作上同等重视。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发挥各自所长,促进其共同进步,协调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把社会效益放在中医药发展的首位,做到“为民、利民、便民、亲民”。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和社区,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彻底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问题。
  4、坚持继承创新。坚持先继承后创新,没有全面继承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中医药创新的发展理念,遵循中医药固有的自身发展规律,传承中医药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保持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自主发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通过体制、机制、科技和知识创新,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服务水平,推进中医药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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