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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污染源普查经费由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预算范围和财政制度,从严控制支出。

  七、普查资料填报和管理

  凡在我市区域内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1:
  忻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白培中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杨天桐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荣华 市环保局局长

      陈 升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张美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新闻处处长

      张树勋 市经委副主任

      郝 亮 市发改委副主任

      魏广才 市财政局副局长兼收费局局长

      李月兰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韩卫民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志芬 市统计局副局长

      雷建兵 市工商局副局长

      苏喜福 市气象局副局长

      李喜平 忻州军分区营房科科长

      李秀平 市环保局助理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李秀平 (兼)。

  附件2:
  工业源普查重污染行业及重点行业名录

  11个重污染行业:

  1、造纸及纸制品业

  2、农副食品加工业

  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纺织业

  5、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6、食品制造业

  7、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8、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9、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0、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

  11、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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