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快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改造。桥梁是农村公路网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改造工作,做到应建必建,有桥必养,力争“十一五”末全省农村公路桥梁全部达到安全、畅通目标。重点要加快存在病害的现有11.36万延米/3353座桥梁的改造和维护,保证畅通,消除安全隐患,1万延米新建桥梁要与公路同步实施,改变桥梁建设严重滞后公路建设的局面,发挥整体效益。
(二)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县乡政府的主体作用。县、乡政府是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管理和养护的主体,要结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改革,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交通、水利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县乡政府工作,做好行业管理和检查指导。农村公路桥梁中具有水利基础设施功能的水利桥梁由水利部门作为主体,负责建设、管理和养护。
(三)筹措资金,逐步建立农村公路桥梁建设、改造和养护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农村公路桥梁建设、改造和养护资金来源要坚持以市县乡政府筹措为主,省市补助的原则,形成农村公路桥梁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落实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养护资金。各县乡政府要通过采取财政安排、对口帮扶、社会捐助、农民“一事一议”、市场化运作等多种途径落实桥梁建设和养护资金,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主动的做好资金筹措工作。二是要不断加大各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在保证目前省市财政补助投资规模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省市财政要有计划地安排农村公路桥梁专项资金,增加对农村公路桥梁的补助,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和支持政策,切实减轻县乡负担,加快农村公路桥梁发展。
(四)深化改革,保证农村公路桥梁健康发展。一是加快全省范围内的现有交通资源整合,通过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高速公路业主招标、公司上市等措施筹集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增加对农村公路桥梁的资金补助。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市场化进程。按照国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实行管理和养护分离,成立企业化的公路养护公司,形成农村公路良性发展机制。
四、当前急需开展的工作
(一)摸清底数。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应抓紧组织力量,对全省农村公路桥梁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摸清现状。水利闸桥由省水利厅负责,其他桥梁由省交通厅负责,省交通厅负责汇总和分析,结合“十一五”村村通油路目标,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改造任务。
(二)制定规划。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全省“十一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编制全省农村公路桥梁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建设任务和资金、政策保障措施。规划编制由省交通厅负责,省水利厅负责编制水利闸桥建设规划并纳入全省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