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工作
(一)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扶植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大对龙头企业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龙头企业向规模化、高效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
(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投入,积极探索和完善多种担保形式的贷款产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改变依靠农村信用社等少数金融机构支持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涉农中小企业的局面,形成全方位的金融支持格局。
(三)支持现代种养业发展。围绕马铃薯、中药材、草畜、花卉等特色产业,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建立良种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继续支持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加快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步伐,提高良种应用率,促进现代种养业发展。
(四)支持农产品仓储业发展。加大对龙头企业、协会和运销大户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修建各类农产品储藏设施,均衡上市时间,对接市场供求,缓解运输压力,稳定市场价格,保证农产品加工原料充足供应和农民收入稳定增加。
(五)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以促进疏通农村商品供需渠道为重点,积极支持商贸企业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开展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现代信息平台建设。
(六)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以提升农产品质量为核心,加大对优良品种、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产业园区、规模化种养基地、农业机械化等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由生产领域向加工和流通领域延伸。
(七)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农村中小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实现产业升级,提升综合竞争力。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信贷投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成熟、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积极予以信贷支持。支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开发利用,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加大对科技含量高、资源节约型、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科技示范区的信贷支持力度。
(八)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切实把信贷政策与新村镇规划紧密结合起来,选择区位条件好、产业支撑有力、还款有保证的农村小城镇、城郊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项目予以信贷支持,重点加大对土地整理的资金投入。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等信贷投入。开展金融支持农民工培训试点工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配合“一村一品”工程实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