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8]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对省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副秘书长吴佩军 协助分管副省长处理监察、卫生、人口、工商、质监、药监、法制、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协助省政府秘书长负责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工作。
联系省监察厅、省卫生厅(包括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红十字会、共青团吉林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副秘书长张大松 协助分管副省长处理民族宗教、公安、安全、民政、司法、劳动保障、信访、人防、老龄、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管理局)、省公安厅(包括省公安边防总队、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公安厅警卫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包括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包括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省就业服务局)、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防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驻吉部队、省武警总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总工会。
副秘书长慕海平 协助分管副省长处理经济运行、建设、交通、信息产业、国有资产、安监、煤炭,有色地勘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经济委员会(包括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发展局、省食品工业办公室、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省建设厅(包括省水库移民管理局)、省交通厅(包括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信息产业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局、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烟草专卖局(省烟草公司)、中国民航吉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东北电监局吉林电力监管办公室、省内各电力公司、省内各通信公司、省内各铁路分局、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省邮政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省国华资产管理公司、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省信用担保投资公司、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
副秘书长张宝田 协助分管副省长处理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农业科技、供销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