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坚持办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努力增强服务能力。要合理调整和设置专业,建设4个以上相对稳定的骨干专业,增强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加强教学体系建设,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适应性;探索构建适合当地特点的、多样化的课程模式,切实加强和改进教学管理;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促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各县(市)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县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对职业教育中心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给予支持和扶持。
三、继续加大对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投入
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经费投入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对职业教育中心的投入,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对贫困学生的资助,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确保办学条件的改善。要运用贴息贷款、引进社会资金、实行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资金和办学经费。
为支持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基础能力建设,省政府实施“吉林省支持中等职业教育‘百强校’建设专项计划”,从明年起至“十一五”期末,省财政每年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其中4000万元用于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重点支持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实训设备配置。县级人民政府要配套投入。
四、继续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基础能力建设
重点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全省80%以上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要达到标准化职业教育中心条件(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完善校园校舍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校园校舍基本建设的学校,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完善配套建设,充实教学设备,尽快形成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尚未完成校园校舍基本建设的学校,要按照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建设标准和办学规划,尽快完成基本建设,适时地转入内部配套建设。
大力推进实训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和做好资源共享的实训基地建设,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必要保证,确保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显著提高。实训基地建设要坚持工学结合,实现教学、生产、经营、服务一体化。骨干专业的实训基地应向同类专业的其他职业学校开放,并逐步成为普通中学劳动技术教育的基地和中心。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