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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闻出版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集团,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加强新闻出版行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和教育新闻出版行业的干部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教育引导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自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在社会上做好公民,在工作中做好职工,在家庭里做好成员,积极参与改革发展实践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提高文明素养。
  第六条 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以进一步转变作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提升效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机关、文明处室和争当优秀公务员活动,塑造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以机关文明和谐带动全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七条 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等企事业单位,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以“优质产品(服务)、优良业绩、诚信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双优诚信”创建活动,促进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
  图书、报刊、音像出版单位,要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打造精品、创建名牌、建设名社,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丰富精神文化产品。
  印刷复制单位,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以确保印刷质量为重点,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印刷业发展。
  出版物发行单位,以诚信守法经营、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加大对服务场所、单位环境改造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依法保障职工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发行网点建设,积极帮扶“农家书屋”建设,组织“全民读书”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食粮。
  第八条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坚决反对商业贿赂,探索建立出版、印刷、发行企业信用档案和市场

  信用制度,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

第三章 标准

  第九条 出版导向正确。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的前提下,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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