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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2007年度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襄阳区交通局系统乱收费案件

  襄阳区交通局乡道管理所根据区政府《关于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征收工程监理等费用的批复》(襄政函[2005]22号),2005年将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基本设计、施工图纸、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六项费用捆绑征收,按工程总造价的3.16%向全区13个乡镇有通村公路建设任务的50多个村乱收费63.87万元,平均每公里3034.8元,没有省以上的收费依据。这些费用大多从通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款中划扣,其中2005年底收取黄龙镇通村公路建设勘测、设计、监理等费用19万元(返还镇6万元),向红光村收取21632元。由于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比较大,这些费用最后都转嫁到农民身上。从2006年开始,经过多次督办,到2007年底,除清退红光村外,其它均未清退到位。

  枣阳市新市镇农民建房乱收费案

  近几年来,枣阳市新市镇城建环保服务中心在农民建房过程中违背政策乱收费、乱罚款。

  新市镇城建环保服务中心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该中心在没有办理占道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农户,违规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占道费,对未办理有关建房手续的农户擅自罚款。

  2005年12月13日收取在郑湾村集镇路边建房的汤河村3组农民张亭、张杰罚款各1100元,但却以占道费、配套费名义收取。

  2005年11月13日违规收取在新一村建房的郑湾村3组农民邱秀云占道费、配套费2000元。

  2005年10月对骆庄村一组农户隗志良在新市--随州的骆庄路段建房罚款3000元。

  2006年3月对郑湾村3组潘瑞国和2组傅书文在郑家湾集镇上建房分别罚款2000元、1000元。

  上述罚款并未使用罚款票据,而是在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发票上注明“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建房者,交罚款补办手续”。经过督办,已清退邱秀云占道费、配套费2000元,清退张亭、张杰占道费、配套费各1100元。罚没收入全部上交财政管理。

  谷城县教育局系统乱收费案

  近几年来,谷城县教育局系统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严重。

  茨河镇中心学校2006年秋共有33名任课教师在单元小结后,根据学生的实际,自找一部分针对性的练习题,由班干部到校内打字室复印,共向学生收取590人(次)资料费5411.1元。所收费用已清退,茨河镇中心学校校长刘贵明、副校长肖世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紫金镇中心小学2007年春,组织3-6年级394名(应参加419名)学生,分三次到本镇辖区内将军坪、垭子口等茶场采茶,开展勤工俭学,其中4月2日至6日4天半,4月9日至13日4天半,4月28日1天,采茶10天共采茶3312.25斤,人平8.4斤,采茶收入33122.5元。该校组织学生采茶违背了“小学3-6年级学生每学年勤工俭学不得超过6天”的规定。该校对超过6天采茶学生退还勤工俭学收入11030元,紫金镇中心小学校长朱道军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紫金镇中心学校校长方圣兵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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