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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2007年度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一)加大涉农政策宣传公示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农民负担政策

  《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都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2007年2月1日,《襄樊日报》全文刊载了《条例》。市减负办还将《条例》和国务院《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以问答形式在每月19日的《行风热线》节目中进行详细的解答,向广大农民宣传减负政策,接受群众民主监督。同时,利用科技、教育、卫生“三下乡”活动,向农民宣传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各县(市)区采取刷写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办法,向基层干部和群众宣传,还有的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宣传,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为了将惠农扶农和涉农收费政策交给群众,2007年4月中旬,市减负办会同市纠风办、市物价局,精心选择了粮食直补等涉及17个部门的40个扶持或补贴(助)项目,以及涉及17个部门的40个涉农收费(税)项目,汇编成《有关惠农扶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印制93万份下发到全市所有农户。为了保证效果,市纠风办、减负办、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有关惠农扶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发放工作的通知》,4月23日,召开了“襄樊市涉农政策公示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涉农政策公示》。5月中旬,市委督查室、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市物价局组织4个督办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市电视台记者随行采访报道,以随机抽查形式,暗访了8个县(市)区、16个乡镇、35个村和300个农户。省委办公厅第28期《工作简报》以《政策公开依法维权》为题,全面介绍了我市向93万农户发放《涉农政策公示》的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二)加大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针对涉农收费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一是2007年初,根据市委书记田承忠同志的指示,市减负办对襄阳区黄龙镇红光村高额集资修路以及有关部门在修建通村公路过程中乱收税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有关典型案例,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襄阳区黄龙镇红光村等地集资修建通村公路情况的报告》,市委书记田承忠,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家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晓鸣等领导高度重视,作了重要批示。根据批示,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拿出具体措施,对涉农收费尤其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集资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市委、市政府还召开农民负担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2007年元月5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农民负担典型案件情况的通报》(襄办文[2007]1号),对通村公路集资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村组搭车收费以及其它涉农乱收费问题共十起案件,公开通报,公开曝光,促其限期整改,在全市引起很大震动。三是《涉农政策公示》下发以后,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将农民信访上访和电话举报的152起案件,全部以减负通报形式下发各地督办落实,限期整改到位。这次年度考核检查又进一步核查督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市减负办还现场接听解答农民咨询热线电话1000余人次。对通报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加以整改,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襄阳区地税局积极清退在通村公路建设中违规收取17个村的21.63万元税金,并举一反三,先后下发了《关于涉农税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规范涉农税收工作。谷城县交通局乡道管理所收取的公路管理费和质量保证金17.73万元全部清退到位,相关领导受到相应处分。南漳县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规范通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筹集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限额报批,不准强行集资修路。2007年来,通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全市查处涉农收费案件54起、28人,减轻农民负担291万元,查处哄抬物价、制售假农资等案件348起,涉案金额172万元,查处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28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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