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解决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转接问题。各级劳动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数量、行业分布、工资水平、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情况;积极探索完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认真宣传并执行劳动保险政策,当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要求转接社会保险时,当地劳动部门要热情服务,并按政策落实到参保单位,落实好执行标准;创新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接途径,与农村养老保险衔接,逐步实现跨地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基金转移手续。
农民工问题涉及到多个行业、部门,农业、财政、工会、司法、商务、农经、民政、经委、税务、工商联、电信等部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竭尽所能地为农民工服务,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支持农村劳务经济开发的大合唱。
二、大力开展劳务招聘活动
春节前后是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最集中、劳务信息最集中的时期,也是农民闲暇时间较长、企业用工缺口较大的时期,还是农民工流动频繁、寻岗求职的高峰期。各地要结合实际,以解决农民求职难、本地企业用工难为重点,举办各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企业用工招聘会,探索农民工“零费用”就业途径,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广大农民朋友搭建就业桥梁,让他们不出家门就能找到满意的工作。与此同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配套开展送信息、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送服务等活动,掀起服务农民工、支持劳务经济发展的热潮。
三、组织开展调研、走访和慰问
各地要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通过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茶话会、联欢会等形式,充分了解农民工在外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了解外地企业用工、经济发展信息,倾听、收集农民工对培训、就业、维权、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研究促进农村劳务经济发展的思路与举措,以及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的机制与办法。对少数因伤因病返贫,以及其他原因陷入生活困境的务工人员,各地劳动、民政、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上门看望慰问,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存在侵权问题的,要提供法律援助,做好维权工作。
四、强化宣传发动工作
各地要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回乡创业的政策,坚定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农民参加培训、外出务工经商的信心。总结并宣传一批农民刻苦学习、勤奋创业、带头致富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激励更多的农民踊跃参加培训、外出务工经商、积极回乡创业。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要积极关注劳务经济,开辟新闻专栏,宣传各级各部门服务农民工的经验。要对“劳务创业之星”、“优秀农民工”等进行专访,集中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在街道路灯、广告箱、标牌等位置张贴优秀农民工照片,营造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强大声势。各地还可以开展一些丰富多彩、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其他活动,推动“劳务经济活动月”暨春节期间的劳务开发工作,努力实现2008年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工作的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