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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村劳务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直有关单位为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尽职责、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公安局

  1、
积极组织人员到外地为农民工采集“二代证”人像信息,切实解决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办理“二代证”的困难。

  2、组织、督促襄城区、樊城区放宽户籍管理政策,力争解决有落户愿望的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

  3、积极维护好大量外出务工农民返乡治安、交通秩序,为外出务工人员安全返乡创造条件。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治,依法及时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强与务工地公安部门配合,依法及时查处对外出农民工骚扰、伤害案件。

  市财政局

  1、
全额落实好中央、省财政安排的各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的补助资金。

  2、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的监管,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检查。

  3、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公告公示制度,并在财政编制与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硬件投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落实项目资金,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积极、认真地鉴定和办理技能证书。

  2、在全市统一开展“四送下乡”、“春风行动”、“岗位技能对接”等活动,促进农民工就业,缓解企业“招工难”的矛盾。

  3、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增加农民工收入。

  4、联合七部门全面推进农民工“平安健康活动”,力争“十一五”全市参加医疗、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达到95%以上。

  5、对困难农民工申请仲裁的费用实行减、缓、免。

  6、深入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以劳动合同签订为主要内容的用工登记制度,2008年、2009年、2010年全市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50%、80%和90%以上。

  7、加强对外出农民工的维权教育,深入宣传《合同法》。积极与务工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络,建立襄樊维权联络中心。

  8、开展城乡统筹劳动力就业试点,评选推荐 “省级劳务输出示范县”,开展“优秀农民工”、 “技术能手”评比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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