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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地方预算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地方预算的通知
(苏政发〔2007〕123号 2007年12月2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7〕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编制2008年地方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8年地方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各项决策部署的第一年,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综合考虑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编制2008年地方预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执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继续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基层政权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继续完善财政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均衡财力分配,增强县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逐步推行责任预算和绩效预算;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2008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措施。认真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好总分机构税收分配及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落实资源税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好出口退税政策,积极推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继续为增值税转型改革做好准备;认真落实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深化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研究制定逐步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策措施。继续改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制定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处置收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并逐步纳入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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