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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政办〔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2008年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认真落实《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以《郑州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和《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为基础,以森林生态城建设为核心,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圆满完成林业生态建设年度任务,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营造林计划安排原则
  2008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营造林任务,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8年度造林绿化和森林生态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7〕2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8〕8号)下达的任务统一安排。
  (二)投资安排原则
  2008年林业生态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结构为省、市、县三级构成。除省补助资金外,森林生态城范围内造林资金仍按原办法执行。森林生态城范围外的造林资金由市级承担1/3、县级承担2/3。
  (三)建设原则
  1.坚持生态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沙、荒坡、荒滩等生态脆弱部位的原则;
  2.坚持突出重点,重要区域重点治理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先发展速生用材树种、优良乡土树种等高大乔木,兼顾常绿树种、名特优经济林树种的原则;
  4.坚持生物多样性和营造混交林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总规模70.74万亩,其中造林40.96万亩(原下达27.82万亩,追加13.14万亩。具体为:水源涵养林工程6.53万亩,水土保持林工程造林4.67万亩,生态能源林0.8万亩,农田防护体系改扩建工程折合面积3.93万亩,防沙治沙工程8.2万亩,廊道网络林业生态工程6.25万亩,环城林和城郊防护林工程5.9万亩,村镇绿化工程4.68万亩),园林绿化苗木花卉5.08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14.7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建成3个林业生态县,6个林业生态乡镇,80个林业生态村,5个林业生态模范村。各级各部门任务分解详见《2008年林业生态市建设工程任务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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