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有效信息,并在生产等环节推广应用1分
发布信息起到宣传基地(企业)或产品的作用1分
部分产品通过网络销售1分
(七)农资供应10分
核心示范区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使用标准4分
*龙头企业或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农资供应店,为基地供应高效低毒农药及其他合格农资产品3分
农资供应店对农药和其他农资产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1分
农资供应店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2分
农资供应店对病虫防治实行技术承包加2分
(八)技术支撑10分
建立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田5分
关键技术有技术依托单位,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完善。2分
示范区内每百户中有示范带头户(人)3户(人)以上,示范户带头作用明显。1分
技术明白纸到户率80%以上。1分
推广新品种、新技术3项以上1分
(2项以下不得分,以报市备案后推广为准)
(九)管理制度6分
标准化基地建设管理制度健全2分
企业(经合组织等)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善1分
建立土地流转制度,种植大户或企业建立核心示范区。2分
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基地建设。1分
每增加50万元加1分。
(十)核心区域28分
设施栽培面积300亩以上,露地栽培面积1000亩以上,成方连片5分
基础设施完善(包括道路、环境、栽培管理设施等)5分
设立标示牌,核心区主要内容标注清楚完整2分
作物种植规格整齐,长势良好6分
产品规格一致,商品性好(有分级标准,一等品达到50%以上)6分
*禁用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100%4分
前九项考核内容在核心区内每体现一项加1分。
三、组织实施
(一)各县(市)区农业局选择具有一定建设基础的基地,编制建设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市财政预算农业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省以上农业项目争取优先在示范区内安排。
(三)市农业局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考核评价小组,每季度现场观摩或考核评价一次,年终进行总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