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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里下河腹部地区湖荡管理中心会议中心室内装修等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批复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里下河腹部地区湖荡管理中心会议中心室内装修等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批复
(苏水基〔2008〕12号)


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你处《关于组建江苏省里下河湖荡管理中心会议中心室内装修等工程的项目法人的请求》(苏泰引〔200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里下河腹部地区湖荡管理中心会议中心室内装修、管理用房室内装修、智能会议系统和配套设施、暖通等四个工程的初步设计已经省水利厅批复(苏水计〔2008〕7号、9号、10号、11号)。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同意你处意见,将我厅在2006年9月以苏水基〔2006〕45号批复的“江苏省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管理中心用房建设处”作为你处上述四个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行使项目法人职责。法定代表人为王积生。
  二、同意你处对建设处成员的调整意见,由王积生担任建设处主任,徐铁涛任建设处副主任,顾宋华任技术负责人,韩福林任财务负责人。建设处原机构设置不变,其它人员的相应调整请你处从严确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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