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激励,推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保证金制度。建立城市管理保证金制度和问责机制,将城管工作的绩效、绩誉和绩位挂钩,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各个层面加强管理、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8个区每年分别缴纳100万元单位保证金,江宁、浦口、六合3个区和溧水、高淳2个县每年分别缴纳50万元单位保证金。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缴纳1万元个人保证金。每年按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考评等次进行奖惩。年度考评得分高于总分90%的为优秀,达到70%的为达标,低于70%的不达标。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区县,市政府除给予荣誉表彰外,在返还单位保证金基础上给予等额奖励,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个人在返还保证金基础上给予双倍奖励。凡被评为达标等次的区县,市政府在全额返还保证金基础上给予适当奖励,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个人在返还保证金基础上等额奖励。凡被评为不达标等次的,单位和个人保证金全额扣除。对连续两年考核居末位、问题突出的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岗位交流和调整。同时,市政府还将根据得分排序情况,每年评选出30个城市管理优胜街道,对获得优胜街道称号的街道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市有关部门也将根据年度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五)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加快街巷道路的提档升级。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大力实施摊点入室工程,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停车场和便民服务网点管理,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厂、粪便处理场、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危旧房片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完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加快城市道路绿化和城市公共绿地建设,着力解决好违章建筑、占道经营、渣土运输、城市“三乱”、广告店招、街巷小区卫生等管理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市区两级经费投入体制,按照“市包基数、区包增量”的原则,在保持市级财政现有投入水平的基础上,区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城市管理经费的稳步增长,共同保障作业和管理定额标准的逐步提高,解决环卫职工、城管执法人员待遇偏低问题。
良好的市容市貌、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城市吸引力、发展推动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条件。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要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新机制、新方法,全面提升城市长效管理的水平,使南京市城市管理进入全国同类城市的先进行列,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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