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月31日 实施日期:2008年1月31日)废止(原因:适用期已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2006年开展“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2006年开展“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三日
大庆市2006年开展“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建筑市场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市政府决定,2006年为全市“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年”,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新高地为统领,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治理措施,强化行业服务,增强市场主体法制观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深入开展好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在工作中,既要全面部署、综合治理,又要集中解决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重点问题的解决带动工作的全面稳步推进;既要加大治标力度,依法从重从速打击那些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查找漏洞,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成立大庆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四县、五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中、省直单位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纳入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范围,使违法违规工程得到彻底查处,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止。中心城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萨尔图区、让胡路区、龙凤区)新开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证率达到100%,边远城区(四县、红岗区、大同区)新开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证率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