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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四化一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三)亮化工程标准
  1.城市亮化整体效果简洁、优美、大方、具有现代气息,充分体现大庆城市特点和油城内涵。
  2.使用绿色照明、节能灯具。
  3.主城区公共建筑、商业网点及单位、广场等亮化率要达到90%以上。
  4.重点街路照明亮化设施完好率达99%以上,亮灯率达98%以上;其它街路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亮灯率达96%以上。
  (四)美化工程标准
  1.城市整体环境布局和谐,整体协调,洁净美观。
  2.彩化街路效果突出,绿地率不低于30%。
  3.平房区、棚户区改造要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做到改造一处,完善一处。
  4.文明街道、社区环境优美,管理秩序井然。
  (五)畅通工程标准
  1.各类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完好。
  2.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5%,排水设施完好率达到90%。
  3.城市交通畅通有序、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服务热情规范、宣传广泛深入、设施齐全有效。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四化一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韩学键 市 长
  副组长:崔 强 副市长
      王洪恩 副市长
      周海成 副市长
      曲广学 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
      杨大明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副厂长
      孙伯信 市长助理
      于长纯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各区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中直企业分管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规划局、建设局、城市建设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房产管理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邮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爱国卫生办公室、文化局)主要负责人,铁路指挥部负责人,报业集团、广电集团、网通公司、通讯公司、公交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由李忠惠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办落实、考核验收、总结评比工作。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石油、石化等中直大企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所承担的具体工作。
  六、推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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