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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检查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检查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达市府发[2006]33号 2006年5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整体卫生水平,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促进达州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开展爱国卫生检查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考评目的
  开展爱国卫生检查考评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建立爱国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和除害灭病为重点,大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达州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考评办法
  1、考评原则:爱国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爱卫会负责具体实施。一是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和县市区建立多层次的检查考评制度;二是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督查。三是对评选出的最佳卫生场镇、社区和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复查。
  2、考评内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卫生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食品饮水卫生、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农村卫生等。
  3、考评范围:达州市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农村乡镇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场镇、行政村。
  重点检查全市所有乡镇、城市(城镇)和社区;公路沿线、铁路沿线卫生;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环境卫生;全市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时的环境卫生,及市政府决定开展的临时性爱国卫生活动。
  4、考评步骤:一是各县市区爱卫会负责组织对所辖区域的乡镇、社区和单位卫生进行检查考评,推荐上报 “最佳卫生场镇”和“最佳卫生社区”名单,同时上报卫生最差的场镇、社区和单位名单,每年6月和12月各上报1次。二是市爱卫会负责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卫生县城的检查考评。三是市政府、市爱卫会和相关部门组成考评组,对推荐和上报的卫生场镇、社区和单位,进行现场考评,确定名次,上报市政府。
  5、考评标准:卫生县城、卫生单位和乡镇、社区卫生的考评分别按照《四川省卫生县城标准》、《卫生单位标准》和《达州市场镇卫生考评细则(试行)》、《达州市社区卫生考评细则(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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