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分管事故的副支队长
副组长:支队事故科科长,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大队长。
(四)车辆检验鉴定、损失评估组
组 长:分管车管的副支队长
副组长:车管科科长及事故发生地办公室主任。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分管后勤的副支队长
副组长:政工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及事故发生地办公室主任。
五、职责任务
(一)情报信息组
1. 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群众报警或公路巡逻民警报告后,必须立即将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的问题,现场状况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
2. 支队情报信息组负责与案发地交警大队和现场处置各组保持紧密联系,汇集、整理、上报事故情况,传达上级指令,在8小时内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3. 组长接到报告后,按本《预案》要求,决定组成应急处置小组,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二)现场秩序控制组
1. 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管制范围对事故现场周边道路出入口进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管制区,配合做好事故区域内人员疏散工作,并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 对事故中心区域(红色区域)即距事故现场500m范围内由配戴防护装备的民警实行交通管制,有关人员紧急疏散,禁止一切车辆、行人进入;对事故涉及区域(橙色区域)即距离事故现场500m-1000m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行人进入;对受影响区域(黄色区域)即事故涉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管制范围由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调整。
3.汇同有关部门和专业救援队联合抢险救援,努力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现场勘查结束后,做好现场撤除和交通恢复工作。
(三)现场处置组
1. 现场勘查。排除险情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按照现场勘查的要求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事故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拍照和录相;提取和固定痕迹物证;暂扣事故车辆及驾驶人的有关证件。现场勘查必须做到认真、仔细、客观、全面,证据确实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