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达州质监局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市环保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五)市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六)市卫生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七)市工商局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四、时间安排

  从2006年5月26日至2006年7月31日,在全市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底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完成全市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处置、运输企业(含车辆)、从业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部门分别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相关单位法人代表、安全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第三阶段:6月11日至7月20日,各部门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第四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为总结阶段,并向长效管理过渡。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帐。

  由市交通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作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台帐之一。并于5月30日前报整顿办公室。

  (二)进行安全教育集中培训。

  由市交通局负责对全市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负责人、驾驶人员开展以装卸要求、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的处置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于6月10日前将教育培训情况报整顿办公室。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