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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要把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专门从事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骨干选派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一律不得安排临时人员。窗口负责人必须安排负责行政许可业务工作的科长或副科长担任。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稳定,工作未满一年的不得更换。对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窗口工作人员,政务服务中心有权退回窗口部门,原单位应立即派人补岗。各部门对退回人员,应安排待岗学习1个月以上,待岗期间停发补贴。

  (三)统一规范管理。政务服务中心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各进驻部门的联系,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工作开展。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工作规范及标准。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评优指标由市人事局单独下达,不占选派单位指标,并适当高于其他单位比例。政务服务中心要及时将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和平时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给窗口单位,作为其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组建政务服务中心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内容复杂,且时间紧、要求高,为确保顺利运行,决定成立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已另行通知),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办好政务服务中心的重大意义,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积极支持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各部门“一把手”作为政务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落实。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预算应足额安排,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二)强化监督。市监察局要加强纪律监督,办好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窗口,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市政府法制局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各进驻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要加强对各部门行政许可收费的监督管理;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共同推进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目标管理。在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对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总分中划出5分,作为政务服务工作的目标分值,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将政务服务工作作为年度述职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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