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黄政办发〔2007〕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由于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导致我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气象灾害以及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森林火灾、环境灾害、生物灾害等重特大事故明显增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 见》(鄂政办发〔2007〕10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我市属南北气候过渡带,是气象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暴雨、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高温热浪、低温冻害等灾害时有发生。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是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基础,切实增强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救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综合气象监测网,发挥鄂东天气雷达系统综合效益,加快县(市)雷达终端站、卫星接收站建设。加强区域气象观测网建设,在每个乡(镇、场)建一个自动气象观测站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站间距10公里一个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的建设目标。气象、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雷电、酸雨、交通气象、地基水汽、土壤墒情、地下水位、人工影响天气和大气成分、水文气象等专业观测网。加快建设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步伐,形成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综合气象灾害监测体系,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水利、水文、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农村、重要江河流域、森林、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测。要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测体系,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分灾种建立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要大力运用先进的预报预测技术,进一步优化短时天气预警预报业务系统,完善中短期预报业务系统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业务系统,增加天气预报制作和发布频次,重点加强暴雨、大雾、雷电、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的短时临近预报,全面提高预报的精细化水平。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和趋势预测,实现对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建立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警报联防业务,组织开展山洪、滑坡、泥石流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