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
黄冈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加强对我市住房建设的统筹指导,确保我市的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广大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按照我市住房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武汉城市经济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及国家东西部产业对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创新设计,结合“四城联创”,将黄冈打造成为湖北东部地区最适宜人们居住的城市。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以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提升住宅与房地产业经济实力和发展品质。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实现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和协调发展。
二、计划目标
2008年,我市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要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目的,坚持市场化的基本方向,进一步加大市场供应总量,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广大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指导下,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逐步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探索建立适应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强物业管理,提升住宅品质,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
(一)住房建设指标
1、住宅开发建设总投资全年达到28亿元;
2、住宅开发建设施工总面积全年达到320.46万平方米;
其中:
(1)普通商品住房194万平方米;
(2)经济适用住房35.8万平方米;
(3)廉租住房建设1600套,面积8.0万平方米;
(4)双限普通商品住房2.16 万平方米;